美國加州聖地牙哥台灣同鄉會
San Diego Taiwanese Cultural Associ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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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03 年 10 月

從「異象 Vision」談聖經的中文翻譯 (三)  
李瑞木

翻譯之難,難在「詞不達(原)意」、難在難於達到 「信達雅」的境界。由於文化的差異,選辭之間,往往一字之差,可以「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」。本系列專文,擬探討基督教聖經的幾處中文翻譯,它不但影響教義的中文解釋,也影響基督教的宣教效果,增加基督教在中文地區宣教的不必要阻力。 前二篇專文已討論過: 將 Sin 譯成「罪」,將God 譯為「上帝或神」的不貼切性。

其次要討論的是「Vision 或異象」的中文翻譯,由於「異象」在中文「和合本」聖經88(舊約70新約18)個章節中出現,是基督教基本教義之一,這個字的中文選擇,影響深遠,有提出來討論的價值。

Vision的中文翻譯,通常譯為「 異象」。嚴格來說,被譯為「異象」的異象只有六件:(1) 摩西說、我要過去看這大異象、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(出埃及記 3 : 3);此「異象」的英文是strange sight。(2) 地要大大震動、多處必有饑荒瘟疫.又有可怕的異象、和大神蹟、從天上顯現 (路加福音 21 : 11) ;此「可怕的異象」的英文是fearful events 。 (3) 摩西見了那異象、便覺希奇.正進前觀看的時候、有主的聲音說…(使徒行傳 7 : 31);此「異象」的英文是 Sight。(4) 天上現出大異象來.有一個婦人、身披日頭、腳踏月亮、頭戴十二星的冠冕 (啟示錄 12 : 1) ;此「大異象」的英文是 a great and wondrous sign 。(5) 天上又現出異象來.有一條大紅龍、七頭十角、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 (啟示錄 12 : 3) ; 此「異象」的英文是 Sign。(6) 我又看見在天上有異象、大而且奇、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災.因為 神的大怒在這七災中發盡了 (啟示錄 15 : 1) ;此「異象」的英文是 another great and marvelous sign。將這六件事象(都不是vision)譯為「 異象」,雖可接受,但嚴格來說,並不貼切;因為,按「望文生義」的解釋,「 異象」乃奇怪或異常的現象。而這六件事項中,只有第一項的strange sight與第二項的fearful events,可以譯為「異象」。其餘四項如譯為「(奇景)妙象」,可能比較傳神。

將vision譯為「 異象」,很容易被誤解為:在「意識清醒下」所看到的異常現象。其實,聖經中被譯為「異象」的visions,多數發生在(1)夜間(創世紀46:2; 約伯記4:13,7:17,20:8,33:15; 以賽亞書29:7; 但以理書1:17,2:19,2:28,4:5,4:9,4:10, 4:13,7:1,7:2,7:7,7:13;使徒行傳12:9,16:9,18:9); (2) 床上(約伯記33:15; 但以理書2:28,4:5,4:10, 4:13,7:1);(3)深睡時(約伯記33:15,使徒行傳12:9); (4)夢中(但以理書7:1;約伯記4:13,33:15);(5) 禱告的時候,魂遊象外(in a trance)(Trance is a sleep-like condition)(使徒行傳11:5)或靈魂出竅體驗(out of body experiences);(6)腦中所看到的景象(the images and visions passed through my mind)(但以理書2:28,4:5, 4:10, 4:13,7:1; 7:15);(7)就記錄這夢或體驗,述說其中大意(但以理書7:1)。可見,聖經中的Visions多半是夢中景象。

由於visions 多半與夢(dreams)有關,聖經常常將 visions 與 dreams 相提並論如:(1) 耶和華說、你們且聽我的話、你們中間若有先知、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、在夢中與他說話(民數記 12 : 6); (2) 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 神就用夢、和夜間的異象、(約伯記 33 : 15); (3) 只有一位在天上的 神、能顯明奧秘的事他巳將日後必有的事、指示尼布甲尼撒王.你的夢、和你在床上腦中的異象是這樣(但以理書 2 : 28); (4) 巴比倫王伯沙撒元年、但以理在床上作夢、見了腦中的異象、就記錄這夢、述說其中的大意(但以理書 7 : 1); (5) 以後、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.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.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(dreams).少年人要見異象(約珥記 2 : 28); (6) 『 神說、在末後的日子、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.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.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.老年人要作異夢(dreams)(使徒行傳 2 : 17)。嚴格來說,夢有很多種,但是只有耶和華在夢中顯現、在夢中與他說話、要他說豫言的夢,才算visions 。

將vision譯為異象,不符信達「雅」的要求。因為,Visions 是耶和華天主 (父) (LORD or God)、 主耶穌(Lord)、或天使(Angels)為了「啟示Revelation」、「預言」或「警示」世人,向「先知」或「使徒」顯現的(夢中)景象(以賽亞書29:7)。「啟示」與 Vision 乃一體的兩面,從耶和華天主(父)、主耶穌、或天使的顯現目的是「啟示」,從先知或使徒的體驗是vision。可見,Visions是何等的莊嚴神聖,用異象翻譯visions,有欠貼切。由於「啟示」多以夢中景象或夢景顯示,所以vision可譯為「夢中景象」、「夢景」、「夢象」、「夢中顯示」、「夢示」、「夢兆」、「夢警」、或「夢中妙象」。但因聖經在一些詩歌、箴言、或轉述…中,所提到的visions,常常沒有明示發生的背景,無法肯定都發生在夢中(如舊約中極少數先知的體驗);因此,夢中與非夢中的visions,可以通譯為「奇(或殊)景妙象」或「妙象」。

聖經又將visions分為從耶和華天主(父)、主耶穌、或天使來的visions與從人自己的心來的假象(false visions),並告誡世人(1) 耶和華對我說、那些先知託我的名說假豫言.我並沒有打發他們、沒有吩咐他們、也沒有對他們說話.他們向你們豫言的、乃是虛假的異象(耶利米書 14 : 14), (2)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、這些先知向你們說豫言、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.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、所說的異象、是出於自己的心、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(耶利米書 23 : 16)。可見,我們應慎用visions這個字,不宜將「出於自己的心、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」的想法,當做聖經上所說的visions。

有人將visions譯為「夢想、「遠見」、或「遠景」,最近又有人譯為「願景」,這些都是世俗的用法。國家、企業、團體、教會、學校領導人的重要氣質之ㄧ,都要具備對將來前途與發展的visions。 這個visions 與聖經上的夢中景象 (visions),並不相同,它完全是「從人自己的心」而來的想法;但因與耶和華與主耶穌無關,所以不算「假象」。可是,許多基督徒對教會的發展計劃,卻喜歡用「我們的異象」來翻譯Our Visions,採用這種譯法要特別小心謹慎。因為: 第一、多數人並不知道「我們的異象」是指Our Visions,有讓人不知所云的感覺。 第二、容易被誤解為「我們的異象」,真的是「出於耶和華的口」而不僅是「從人自己的心」而來的想法。

其實,當教會執筆寫「我們的異象」時,雖然事先都有禁食祈禱,絕大多數都僅是開會通過的計畫書。不宜因為是教會的發展計劃,都把它當做是一種異象。因為,如果是真異象,世間就不會有教會的內部糾紛了。而且二千年來,世上可說已無先知與使徒,普通人很少有異象(visions)的體驗;用「我們的異象」來翻譯Our Visions,必須小心謹慎嚴加分辨。除非真的在白天、夢中、或在禱告的時候魂遊象外(in a trance),看到或聽到從耶和華或主耶穌的「啟示」;否則,教會的Our Visions不宜譯為「我們的異象」,依世俗的用法譯為「我們的願景」,可能是比較妥當的譯法。何況,將visions譯為「異象」也不符信達「雅」的要求。

本文刊載 台灣聯合網 (taiwanun.com) 上的 台美作家專欄 (TA Writers) 與 李瑞木網站 (09/25/2003),歡迎轉載。